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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电动车无故自然 车主元宵节接到“礼物”

2016-02-23 15:58 来源:东山新闻网 0

  2月22日,正当大家在闹元宵时,东山县前楼镇径里村的吴先生也收到一份元宵“礼物”——山东省某电动车厂寄来的2000元补偿款。吴先生随后打电话给12315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关于这笔补偿款的来历,就来话长。2014年8月,吴先生向东山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但第二年的9月20日车辆却无故自燃。找经营者处理未果之后,吴先生向东山县市场监管局12315求助。

  接诉后,12315执法人员及时进行详细调查。原来,吴先生当天给车辆供电后,拉上妻子爬坡上山干农活,人离开后,车辆却在山上着火了。由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无法救护,车辆被烧的面目全非。刚买了一年的车,就这样毁了,吴先生叫冤,认为车辆是质量问题引起的;经销商认为,车辆平常维护保养不够,当时天气较热,上山爬坡引起线路短路而自燃。

  双方各执一词,由于当时东山电动车尚未实行挂牌制度,车辆没有保险,造成损失后,吴先生与经销商因责任问题一直持有异议。

  12315执法人员多次与远在山东省的厂家沟通,并应厂家的要求将现场取证的资料图片复印件寄过去,还多次召集双方调解。最后经调解,车行将现有同品牌、不同型号价格18000元的一辆三轮电动车,以优惠价9000元售于吴先生,厂家再给予吴先生人道上补偿2000元,双方和解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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