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全省首创“圆桌公诉” 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2016-02-16 09:33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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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山县检察院与该县人民法院共同配合,开展少年圆桌法庭公诉审判活动,由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这是福建省检察系统首例以“圆桌公诉审判” 方式启动的公诉形式。
据悉,少年圆桌法庭公诉审判活动是指在公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审判人员、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同坐一圆桌,控、辩、审三方对被告人未成年人进行“零距离”对话,帮助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 更好地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反思犯罪原因。如此人性关怀的“圆桌”设计,最大限度缓解了未成年人参与刑事审判的恐惧和抵触心理,营造了一种轻松而又不失严肃的氛围, 使庭审教育与审判后的矫治改造有效衔接,被告人当庭认罪, 法定代理人也认识到日常教育管理的不足,进一步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黄喜祖 林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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