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广电局原局长施伟明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被处分 2016-01-08 08:4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月8日讯 昨天,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发布,福建省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其中,东山县广电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施伟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收受礼金问题。东山县广电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施伟明,违规向8名局领导和8名行政后勤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2.4万元;施伟明在办理其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2万余元。施伟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行政降级处分。(海都记者 周杨宁)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