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一人非法挟持殴打债务人 讨债不成获刑七个月

漳州新闻网   2015-04-16 08:58

  讨债人将债务人挟持上车并殴打对方,致使他人轻微伤,钱没讨回来,还获了刑。4月15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叶培枝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8月6日14时许,叶培枝以讨要债务为由让陈某文驾驶皮卡车载其和苏某到长泰县岩溪镇甘寨村陈某家。叶培枝在陈某家门口向陈某讨钱未果后,随即将陈某强行推上皮卡车后排,并与苏某将陈某夹在中间,便带着陈某在岩溪镇四处游荡。其间,叶培枝对陈某说“借不到钱就不让你走”,要求陈某打电话借钱,同时多次殴打陈某。因陈某家属报警,6个小时后,叶培枝等人在岩溪镇区六十米大街被民警查获,陈某被解救。经鉴定,陈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黄从余 林蔚)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南靖县土楼管委会:“三好”工作法助推土楼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聚焦“四链”融合 绘就
  • 中国人寿: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晋”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