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发布培养奖励办法 新考取导游资格可获奖励9000元
海峡导报 2024-02-26 17:51
近日,长泰区发布《漳州市长泰区导游队伍培养奖励办法》,鼓励有意愿在长泰从事旅游服务者考取导游资格证,长泰区将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免费考前培训、岗位培训等,新取得导游资格证且符合条件者,将给予9000元(3000元/年)奖励。《办法》适用对象为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申领导游证、愿长期在长泰区从事导游服务工作的旅游从业人员。
新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长泰区文旅局将推荐到长泰区文旅企业就业;新取得导游资格证、与长泰区旅游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旅游从业人员且每年累计带团不低于20次,3年内每年奖励3000元;取得中级导游资格,一次性奖励2000元;取得高级导游证,一次性奖励5000元。
参加文旅部门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奖8000元、6000元、4000元、30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奖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奖1500元、1200元、1000元、600元。(记者 张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