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讨要欠债过激 持械伤人获刑

闽南网   2019-03-01 16:01

  闽南网3月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蔡宝莹)债主催讨欠债本是应该,但用非法手段持械伤人,这就得不偿失了,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伤人的债主有期徒刑6个月22天。

  2017年上半年,长泰男子高某林的妻子借款人民币10000元给黄某,经高某林多次催讨,黄某仍未归还。2018年6月1日20时许,高某林来到长泰县武安镇某理发店,再次向黄某讨要欠款未果,便用该理发店内的剃须刀划了黄某左颈一刀。

  经法医鉴定,黄某颈前区裂创(长7.6CM),甲状软骨部分断裂,甲状软骨上缘气管部分裂伤(未穿透),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高某林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检察官提醒:讨债需理性,不能偏激冲动,如果遇到久欠不还的欠债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再申请执行,让其变为“老赖”,用法律来制裁欠债人,而不是自己用非法的手段进行讨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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