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以用微信转账换取现金为由诈骗 男子被批捕

闽南网   2018-07-11 16:57

  闽南网7月1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从余  黄俊莉)长泰男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用微信转账换取现金、朋友急需用钱等为由,骗取小吃店、蔬菜店等店的老板的钱财,短短半年的时间,骗取人民币9600元。近日,长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卢某。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获悉,去年11月18日22时许,卢某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林某经营的猪血面线店内,以用微信转账换取现金为由,让林某给其现金人民币3000元。在林某将现金3000元给卢某后,卢某通过手机微信给林某发3元红包,趁林某还没接收红包就急匆匆离开。之后,林某多次向卢某催讨,卢某以各种借口推托。

  就这样,半年间,卢某频频以各种借口对蔬菜店、砂锅店等商店老板骗取钱财,店老板都信以为真,纷纷上当。

  今年5月25日凌晨,卢某到林墩工业区阮某经营的砂锅店内,在点餐过程中,以朋友需要用钱为由,让阮某通过微信扫码转账给其1500元,在阮某转账后,卢某跑离现场。阮某及时报案,警方于5月25日将卢某抓获归案。

  卢某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11月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7月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抢劫罪,于2008年5月被龙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7年1月31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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