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5日讯 醉酒开车载人,发生单方事故,搭车的摔成了重伤,车主赔了10万元。昨日,阮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长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8月31日凌晨3时许,喝了酒的阮某开车带着王某,沿官九线自长泰县城往枋洋镇方向行驶。开着开着,他的轿车驶出了马路,进而发生翻车。事故中,王某受了伤。
经鉴定,王某受了重伤,而阮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98.60mg/dl,属醉酒状态。交警部门认定,阮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阮某取得王某谅解,与其达成损害赔偿协议,支付部分赔偿款10万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高翔)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