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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美女检察官告诉你 《芈月传》也可以这样看

2016-01-13 08:21 来源:闽南网 0
华侨大学毕业后,黄敏惠进入长泰检察院侦监科,爱弹古筝也爱追剧。

  闽南网1月13日讯  这是一期不一样的海都说法。

  热剧《芈月传》终于完结,长泰检察院的美女检察官黄敏惠可是一集没落,全看完了。作为一名爱追剧的检察官,黄敏惠说,她看《芈月传》啊,跟大家不一样,因为她是边看剧情,边分析里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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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时常想,如果这些人穿越到现代来,剧里的一些行为是触犯了哪些法律呢。前几天,她还在长泰四中用剧情说法,上了一堂普法课。现在,就让黄敏惠来告诉大家,看《芈月传》时,到底看到了什么吧。

  剧情一:楚威后让女医挚药死向氏胎儿

  《芈月传》第1集中,楚威后担心向氏(芈月生母)生下“霸主”,威胁到她的地位,就用女医挚的儿子作为要挟,威胁女医挚用药促使向氏滑胎。女医挚无奈之下只得奉命而行,幸好被莒姬发现才保住向氏的孩子。

  致他人滑胎

  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敏惠观点:有小伙伴说,当然啊,胎儿虽未出生,但也是一条生命啊!NO、NO、NO……小伙伴先别急,胎儿需要出生后,并且可以“独立呼吸”,才能成为法律上的“人”,因为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那既然婴儿不是法律上的“人”,当然就不能说构成故意杀人罪了,但是用药致人滑胎这种龌龊之事,法律也是不会纵容的。

《芈月传》1

  法学界认为胎儿在出生前视为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故意致人滑胎伤害了母亲的生理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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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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