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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烧杂清理母坟引森林大火 诏安“孝子”被判刑

2014-04-29 09:18 来源:东南网 0

  在山上清理祖坟,烧杂,不慎引发森林大火,71亩林地被烧。2014年4月28日,诏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叶某是诏安秀篆镇隔背村人,今年2月24日下午14时许,叶某独自一人到隔背村的“学头洞”山场母亲的坟前,将当天上午扫墓时整理的杂草、杂灌点燃,然后在火堆旁边管火。

  杂草堆燃烧约几分钟后,杂草火团被风吹散落在周边,引燃周边的杂草,火势迅速往山上、山下蔓延扩散,引起森林火灾。

  经鉴定,火灾造成林地面积71亩过火,被烧毁林木立木蓄积为67.0079立方米,其中桉树59.4961立方米、杉木5.7510立方米、马尾松1.7608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为3350元。

  诏安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在林区内点火烧杂时跑火,酿成森林火灾,已构成失火罪。(东南网通讯员 黄连华 本网记者 李万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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