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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村民遭雷击身亡 家属获10万元赔偿金

2013-09-13 08:20 来源:台海网 0

  近日,诏安县民政局及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桥东镇溪雅村,为前不久因雷击意外身亡的沈某家属送去10万元赔偿金。这是诏安县首例获得理赔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据了解,沈某是在菜园耕作时,遭雷击不幸身亡的。该县桥东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时为死者申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理赔诉求,使家属及时得到赔付。

  据了解,诏安县自2010年开始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凡属全县所有在册户籍人口以及由各级政府及村委会统一组织的抢险救灾人员,在诏安县辖区范围内,由于台风、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崖崩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人身损害的,以及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灾难现场施救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人身受到损害的,可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付,赔付最高限额可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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