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两赌徒为还债骗租33车 以合同诈骗罪被逮捕 2011-08-10 03:0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捕沈某海、李某佳。 去年4月至5月期间,沈某海、李某佳因赌博欠下很多债务,两人便决定租车去抵押,抵押款用于还债、花费等。今年1月10日晚,沈某海来到方某通的店铺租车,租期1个月,租金每月6000元。3天后,沈某海和李某佳就将该车以4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他人,所得款项被两人用于偿还赌债和平时花销。截至5月28日,两人通过这种手段骗租33辆轿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网通讯员 林保平 沈冰川 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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