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男子夸大商品功能换来6000元处罚
2011-03-25 04:1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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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芦荟提取液,具有超强抗菌、消毒、消炎、解毒、抗过敏、保湿等功能,对任何皮肤同样适用”,一款洗手液,有如此全的功效?假的!3月24日,王某因出售“威士达”芦荟洗手液存在虚假商品说明行为,被诏安县四都工商所处以罚款6000元。
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许淑端 颜少荣
本报讯 “天然芦荟提取液,具有超强抗菌、消毒、消炎、解毒、抗过敏、保湿等功能,对任何皮肤同样适用”,一款洗手液,有如此全的功效?假的!3月24日,王某因出售“威士达”芦荟洗手液存在虚假商品说明行为,被诏安县四都工商所处以罚款6000元。
据了解,王某在广东开了家日用品店,最近他拿了几箱日用品到四都大市场卖,其中就有上述这种芦荟洗手液。
工商认为,在该洗手液外包装上印刷宣传标语上,有“比普通洗手液强3倍除菌能力”等字样,而王某均无法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以证实该产品包装上所宣传功效是否属实,极易造成消费者对该洗手液功效的误解,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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