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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裸照要挟奸淫未成年女生 漳浦一男子获刑八年

2015-01-14 07:43 来源:海峡导报 1

  以裸照要挟 奸淫未成年女生 漳浦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以裸照要挟,强奸未成年女孩。1月11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八年。

  去年12月12日下午5时,邓某找到洪某询问有关前女友的事情,洪某表示她要去学校接表妹陈某(未满14周岁)回家,邓某则主动请缨帮洪某接陈某。说完邓某骑着一辆摩托车去陈某所在的学校接陈某,并将其带至漳浦县绥安镇环城路的一处出租房内。

  当晚11时许,邓某逼陈某发短信给她的母亲,打电话给表姐洪某谎称她不想回家。后邓某欲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激烈反抗,便强行脱掉陈某的衣物,并拍下裸照要挟,强奸了陈某。

  次日,陈某向警方报案,邓某于当天被抓获归案。(通讯员 黄文宝 韩魁欢 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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