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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 漳浦男子担心被抓打伤警察

2014-10-22 07:23 来源:海峡导报 0

  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担心受罚故意妨碍执法。10月21日,漳浦县法院以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12月5日晚上,刘某和朋友喝完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古雷港区医院门口附近与一辆轿车发生追尾,刘某摔倒在地并受伤流血。

  这时,刘某看到警察过来,害怕自己酒后驾车被处罚,便与其朋友使用暴力手段推搡拉扯执法民警。其间,刘某用拳头击打民警小陈的面部,致其鼻子受伤流血,而后民警合力将刘某制服。经鉴定,民警小陈的伤情构成轻微伤。(通讯员 陈燕贵 林永强 见习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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