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销售品牌车 漳浦15家公司挨罚
闽南网5月14日讯 昨日,漳浦县工商局对辖区内15家汽车公司开出15万元的罚单。在该局3~4月份开展的汽车品牌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中,这15家公司被查出存在未变更经营范围,擅自销售品牌汽车,或取得一个品牌汽车备案,但同时销售多个品牌汽车等违法行为。
李某芬在漳浦县绥安镇经营一家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口现代品牌汽车销售。2012年1月起,她擅自销售“一汽丰田”、“上海大众”等其他品牌汽车。当年4月,漳浦县工商局责令其改正,可直到今年3月,她在未取得其他品牌汽车销售授权,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仍擅自销售其他品牌汽车,今年1月售出“一汽丰田”和“上海大众”品牌汽车各1辆,获利1660元。
余某捷的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非品牌汽车和汽车配件销售。2012年4月起,他未经变更登记,擅自销售“东风本田”等品牌汽车,被责令改正后仍继续擅自销售,今年1月售出“东风本田”品牌汽车2辆,获利830元。
自3月份开展汽车品牌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漳浦县工商局共检查品牌汽车销售企业54家,处理投诉、咨询12件次,责令22家未经变更登记擅自销售品牌汽车的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15家限期未改正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案值201.3万元,共处罚款15万元。
漳浦县工商局市场股股长林两引介绍,从他们掌握的情况看,漳浦县辖区42家汽车销售公司,仅三家取得品牌汽车销售授权。县一级的汽车销售公司市场小,销售量达不到授权标准。这些公司卖车,只能从4S店调货摆在店里,如果有人要买,再向4S店拿货来卖,赚取差价,相当于中介。
主播有话
县级公司无法取得品牌授权,已是行业性问题。
漳浦县工商局市场股股长林两引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目前,县级汽车销售公司同时销售多个品牌汽车的话,一年可以卖出一两百辆车。这说明县一级的汽车销售市场已慢慢起步了。然而,汽车供应商对销售授权还是执行统一标准。因此,他提出,汽车供应商应分级授权,针对不同市场,制定不同的授权标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黄颖 通讯员 蔡艺君 谢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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