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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一穿金戴银老总 居然当“老赖”被批捕

2012-09-05 09:10 来源:海峡导报 0

近日,漳州市漳浦县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批捕陈某娜。

陈某娜与石某民、王某达、詹某、罗某珍存在经济纠纷,经漳浦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陈某娜偿还王某达等人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25000元,陈某娜不服,向漳州市中院起诉,漳州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陈某娜却以尚无执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可据了解,陈某娜在漳浦县绥安镇有一工厂,在被传唤时,其身上穿戴名贵首饰若干。

今年3月,石某民、王某达、詹某、罗某珍向漳浦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陈某娜始终拒不履行偿还义务。(通讯员 杨炳坤 黄梅君 记者 张韩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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