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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发生纠纷驾车约架 撞人不成却醉驾获刑

2016-06-17 08:28 来源:闽南日报 0

­  喝酒时与他人起纠纷,酒后驾车约架,撞人未果却醉驾获刑。6月14日,经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  两个月前,周某驾车到朋友李某家喝酒,期间和李某的朋友陈某发生口头纠纷,由于失去喝酒的兴致,周某称有事要打的先走,李某担心周某酒后开车,便把他送到门口,看着其打的回去。可周某不想把车停在李某家门口,随后又折回自行驾车离开。行驶至半途,周某想起和陈某矛盾的事,越想越不爽,便打电话给陈某约架,让其到某银行门口等候。周某驾车到银行门口,见陈某独自站在那里,便开车朝他撞去。陈某及时躲开没被撞到。陈某报警,民警到场将周某抓获,经检测,周某血液乙醇含量达117mg/100ml。(记者邹挺毅通讯员杨海林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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