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云霄 > 云霄新闻 > 正文

云霄一村民与朋友里应外合盗走村委会电视机

2014-02-14 08:5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2月14日讯 发现村委会新购进一台电视机,伙同外村朋友里应外合将电视机盗走。昨日,漳州云霄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某元、张某平提起公诉。

  2010年11月份,家住云霄县莆美镇某村的张某元发现村委会新购入一台46英寸松下等离子电视机,遂萌生盗窃念头。

  2011年春节前一日23时许,张某元骑摩托车载其外村朋友张某平到村委会,翻墙进入。撬开楼梯门和放置电视机的办公室窗户,两人合力将电视机盗走,并放于张某元租借的出租房内,后又转移到张某元家里存放使用。为此,张某元特意拿了300元给张某平。

  事后,村民在张某元家中发现该被盗的电视机遂案发。经云霄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该电视机价值人民币6859元。(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褚伟强 许伟凌)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云霄举行宏大两岸民俗活动 台湾汕头等地派人参加
下一条:云霄云陵镇“圣王巡安”民俗表演 上千村民围观喝彩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