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男子"入户盗窃零元" 照样锒铛入狱
2012-08-20 08:01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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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偷东西,一毛钱没偷到,就被主人发现,毛贼罗某的“零”盗窃案,近日还是被漳州市云霄检察院,以盗窃罪名提起公诉。
今年1月8日中午,罗某驾驶摩托车窜到云霄县云陵镇陈某家门口,通过摁门铃试探,发现没人回应,以为主人不在家,便翻入侧面围墙并踹开侧门。打开门后,罗某大摇大摆进入屋内,没想到和屋主陈某撞了个满怀。屋主看到有陌生人闯入,立即大喊抓贼。没得手半毛钱的陈某慌忙夺门而出,连自己的摩托车也来不及骑走。案发后,罗某于1月1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虽然罗某没有占到半点便宜,但根据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入户盗窃,无论是否盗窃到财物,均构成盗窃罪,因此,罗某将面临法律的惩处。(通讯员 许伟凌 记者 廖珍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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