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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法院19年执行最终 终执结一起积案

2016-05-11 15:22 来源:闽南日报 0

­  “感谢法官的辛勤付出,了却了我母亲多年的心结。”执行申请人陈某枝的女儿到庭领取执行款时感慨地说。云霄法院经过19年的执行跟踪,近日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陈某丰账户上的4万元存款,从而执结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案。

­  1997年6月11日17时35分,陈某丰驾驶农用车途经国道324线云霄下坂村路段时,与一辆自行车相撞,致死一人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后,陈某丰驾车逃逸。云霄县交警大队认定陈某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案经云霄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丰获刑二年六个月,应赔偿在事故中受重伤的陈某枝各项损失100128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丰仅支付赔偿款17000多元。陈某枝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执行法官跟踪发现,陈某丰刑满释放后外出务工,家中无可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中断。今年,云霄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陈某丰的财产多次进行查询跟踪,近日终于发现陈某丰在农信社有4.3万元存款,于是依法进行冻结扣划。(罗菁王建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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