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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每年30万元用于国家司法救助 8类人群可申请

2015-03-04 08:12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4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平和检察院获悉,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平和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平和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平和县每年安排30万元进行司法救助,8类人群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最高可获5万元救助金。(海都记者 苏禹成 朱加良 曾炳光 黄颖 陈青松 胡婧 通讯员 林剑秋 龙琳莉 庄晓玲 张蕾 李珊珊 苏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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