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平和 > 平和新闻 > 正文

平和芦溪镇人民政府公布2014年防汛责任人的名单

2014-05-30 10:52 来源:芦溪镇 1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之规定,现将我镇小型水库等相关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对所负责的水库要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芦溪镇人民政府

  芦溪镇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平和县长乐乡30多名党员 为百岁老红军庆生[图]
下一条:50多张海外老照片 还原平和百年前静逸之美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