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芦溪镇人民政府公布2014年防汛责任人的名单
2014-05-30 10:52 来源:芦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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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之规定,现将我镇小型水库等相关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到岗到位,靠前指挥,对所负责的水库要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芦溪镇人民政府
芦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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