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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来电要求转账或汇款 漳州多人被骗!

2015-09-02 10:14 来源:闽南日报 0

  利用公检法的法律权威,编造群众涉嫌洗黑钱、涉嫌藏毒等违法犯罪,对群众进行恐吓,要求配合调查,进而诱导受害人到银行ATM取款机按其要求进行操作,设置所谓安全条码或安全账户,将受害人资金转至骗子账户,达到骗钱目的。

  案例1:2015年8月26日,蔡某(女,漳州市人 )在市区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公安机关,以其账户涉嫌洗钱案件需要调查为由,要求其到银行ATM机设置安全条码,骗其通过ATM转账方式,将银行户头里的钱转至骗子账户,被骗近8万元。

  案例2:2015年8月29日,蔡某(男,长泰县人)报警称:其被人以涉嫌洗黑钱为由,要求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或冻结其账户,骗至银行ATM取款机操作设置安全条码,分三次转账近10万元至骗子账户。

  案例3:2015年8月29日,张某(女,云霄县人)报警称:有人打电话说她涉嫌洗黑钱,要求她将所有银行卡的钱转入一张新银行卡上。张某根据对方指示,到银行取款机上操作,后发现新卡上有近1万元被转入骗子账户。

  警方提醒:凡是自称公检法部门来电要求转账或汇款的都是诈骗;所有的公检法部门绝对不会电话办案,绝对不会设立“安全账户”,绝对不会打电话要求群众转账;群众如果接到可疑信息可立即拔打110报警,或及时拨打福建警方防骗免费咨询热线96110转8求证。

  小贴士:公检法要冻结涉案账户,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要持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开设账户金融机构执行。对查明冻结账户与案件无关,法律规定要在三日内解冻。(章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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