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延安广场二期 开发商装可视门铃被指区别对待
海都闽南网讯 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明会配套楼宇对讲门铃,可是,开发商却只选每层楼首尾两套面积大的房子安装,其余10套房子却没有安装。这事,就发生在漳州市区延安广场二期14号楼。昨天,不少业主拨打邦邦热线2050110质疑,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属区别对待业主。
小区开发商漳州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林经理说,购房合同是照搬别人的范本,原本就只想在首尾两套房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其他10户,将安装两个公用的可视门铃,一周内将安装好。
业主:每层楼12套房子 只有两套装了门铃
延安广场二期14号楼共8层,每层有12套房子,每层的第1套和第12套房子分别位于楼的东西两侧。
住在7楼的业主黄先生说,他的房子是2008年年底购买的,去年8月份入住,今年春节前,开发商漳州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派人给701和712都安装了室内可视对讲门铃,其余10户却没有安装。经邦邦调查了解,14号楼每层都存在同样的情况。
黄先生说,购房合同中明确标明房子有配套楼宇可视对讲系统,那么,相关的费用肯定折算在房价里被开发商收取了,“既然购房合同里明确标明,同样是业主,开发商怎么能只给头尾两户安装可视对讲门铃,而不给我们这些位于中间的业主安装呢?”
室内没安装可视对讲门铃,这让延安广场二期14号楼不少业主感到生活不方便。黄先生说,每次亲朋好友来访,或者每天送奶工送牛奶上门,他都要下楼开门,“非常不方便”。
开发商:拟在每层楼走廊 安装公用门铃
漳州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林经理说,延安广场二期14号楼每层的第1套和第12套房子都是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而居中的十套房每套都是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
对于购房合同中有明确标注配套楼宇对讲系统一事,林经理称,该购房合同是照搬别人的合同范本,写得比较含糊,实际上他们在当初设计时,就确定只在14号楼每层的首尾两套房内各配套一个可视对讲门铃,然后在每层中间的走廊两侧各安装一个公用的可视对讲门铃,以供其余10户共用。
林经理说,14号楼此前许多业主在装修,因担心对讲门铃被外人损坏,因此该楼每层走廊上的对讲门铃至今未安装,他表示这些对讲门铃将在7天左右安装好。(本网记者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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