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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台湾人民币”女子赔钱又被诉

2012-03-27 07:5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台湾竟能制造“人民币”,且在大陆可以正常使用?这样一个弥天大谎,偏偏有人还是相信。去年4月,福州籍男子朱某、陈某、林某经预谋,在漳州市芗城区嘉华海景商务酒店房间内,以“台湾制人民币在大陆可以正常使用”、“100元人民币可兑换500元台湾制人民币”为由,诱骗云南籍女子李某参与假币兑换。李某信以为真,当日便从银行取出4万元人民币置于一黑色皮箱内,欲与朱某等人兑换20万元台湾制人民币。可谁知,黑色皮箱被朱某等人调包后带走,李某带回了一整皮箱冥币。

  朱某于去年11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昨日,李某也因涉嫌犯购买假币罪被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网通讯员 黄怡璇 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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