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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男被证实是交通协管员

2012-03-19 21:4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醉驾逆行,在漳州元光南路撞上迎面驶来的的士,身穿警用制服的肇事者赖艺兴立即脱去外套让人带走。两车均有受损,被撞的士前保险杠变形,引擎盖翘起,车上四人不同程度受伤(详见本网昨日报道)。

  昨天上午,漳州警方发布了这起交通事故的新闻通稿,通稿称,肇事者赖艺兴目前已被刑拘,他原为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聘用的交通协管员,昨日已被开除。

  据悉,3月16日凌晨2时许,赖艺兴在个人休息时间,酒后驾驶租赁来的闽EF6707号轿车,从热浪KTV出发,在元光南路中国人民银行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聂新荣驾驶的闽ET1288号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员赖艺兴及同车乘员1人,驾驶员聂新荣及同车乘员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报后,芗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控制肇事驾驶员赖艺兴,并在聂新荣亲属的全程监督下,将赖艺兴从现场带至漳州市中医院抽血,后带至芗城医院化验。经芗城医院生化检验报告检测,赖艺兴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10mg/ml,已达醉驾标准,芗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对赖艺兴办理刑事立案侦查。

  现场,120急救车将聂新荣及同车3名伤者送至漳州市中医院治疗,将赖艺兴及同车1名伤者送至漳州市医院治疗。现赖艺兴家属已为聂新荣等4名伤者垫付医药费5600元,车上乘员3人已出院。(本网记者 陈青松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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