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期待电动车有个合法身份 亟盼能够规范管理

近年来,电动车凭借其性能方便、快捷、节能、环保等优点,成了越来越多人的代步工具,但是,随着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电动车在管理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于是,有读者来信建议:要遏制这种交通乱象,就要尽快地给电动车上牌并进行规范化管理。据悉,从本月1日起,漳州的周边地区——厦门市已正式实行电动自行车挂牌制度。对此,有读者来信反映并期待着漳州也能尽快出台电动车挂牌制度,让电动车有个合法的身份。
3月15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八成以上的人对电动车进行上牌管理表示赞同。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很支持电动车挂牌,因为电动车小巧灵便,到处乱窜,因为没有牌照,所以更加肆无忌惮。闯红灯、逆行、一会儿在人行道上行驶,一会儿在机动车道行驶,这会对交通安全造成威胁,如果对电动车进行挂牌管理,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就会“规矩”很多,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也比较容易找到肇事车辆。而家住丹霞路的吴先生也告诉记者,因为现在电动车没有牌照,一旦被盗,只怕报了警也是大海捞针。如果能够上牌管理,让电动车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证”,至少能使偷车贼有所顾忌。
虽然大部分市民对电动车上牌持赞同的态度,但是也有一些市民对此怀有顾虑,大学刚毕业的小蓝就向记者表示,如果电动车要上牌的话希望能够简化手续,同时办理相关行驶证和牌照的费用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而退休老干部林立民则提出了以下建议:政府如果要出台电动车上牌的政策,就应该根据市民的实际情况、具体需求来制定。不能搞一刀切,要以人为本,给大家一个缓冲期。最好像福州一样,规定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买的可以挂牌,政策公布之后买的又要怎么规范,新旧办法交替,这样比较好。
其实,大家目前在讨论电动车只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据了解,可以骑行的电动车如果详细划分应该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种,按照国家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动车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爱玛电动车专卖店的店员小叶介绍说,现在在路面上跑的车很多时速都在三四十公里,如果按照国家标准,这些车都要划入机动车范畴,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而此次厦门也规定,只有符合国标六条即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的电动车才能够上牌。
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也是市民的要求。市民罗先生来信反映说,现在道路越来越拥堵,电动车越来越乱,给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多难题。其实,电动车上牌有很多好处。如果电动车上牌以后,通过交警部门严格的管理,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很有帮助;另外从治安角度来讲,电动车一旦被盗,找回的希望就大了,肇事者就不再容易逃逸了。(本报记者 何铭 实习生 陈秀华 林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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