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女遭抢劫 自曝银行卡密码套出抢匪下落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曾炳光 真坚 耀明 满荣)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对于这句俗语,家住芗城的庄女士,应该深有体会。
因为她成功地套过“狼”——那个抢走她挎包的男子张某,当然,她也付出了一些代价。
事情要从去年10月15日凌晨2时说起。
庄女士下班回家,路过市区元光北路漳州市残联门口,张某突然窜出,将她的单肩挎包抢走。
庄女士大声喊抢劫,无奈夜深没人,只留下庄女士的声音,在空荡的大街上回响,张某很快消失。
好在,包里没有太多值钱的东西:手机一部、现金100余元、一张银行卡和化妆品等,庄女士因此并未报警。
虽然如此,但庄女士还是想找回自己被抢的东西,第二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拨通被抢手机的号码。
惊喜,出现在电话打通的那一刻。电话那头,一名男子问她是谁,庄女士称是手机主人,男子不说话,但也没有挂机,庄女士按捺住激动的心情继续说,希望能跟对方聊聊。
至此,庄女士走出自己“套狼”的第一步,虽然,这代价,可以说是她自己。
接电话的男子便是张某,他在沉闷一段时间后,同意了,于是,两人打开话匣子。张某认为庄女士不可能找到他,还留下QQ号,想与庄女士QQ聊天,后者将计就计,一步步将张某带进自己的圈套中。
网聊期间,张某不时找话说,想套出庄女士银行卡的密码。庄女士知道,“套狼”的第二步,可以启动了。
庄女士的卡里也就100元,而只要张某去取钱,通过取款录像等,就能很快揪出张某,于是,庄女士说出密码。
以为捡到便宜的张某,迅速去银行将100元取出,取款的那一幕,当然是被监控拍下来。
两人再次QQ聊天时,张某告诉庄女士,卡里的钱被他取走了。庄女士随即将张某QQ号和取款情况告知警方。
警方通过QQ号、取款录像等,很快锁定张某。去年10月24日,张某在市区一网吧被抓获。
归案后,张某家人赔偿庄女士损失1800元,取得谅解。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犯抢夺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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