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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自爆炸破衣 商家买单1400元

2012-02-28 07:4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昨日,在龙海市工商局颜厝工商所315投诉站的依法调解下,一起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纠纷投诉案件有了结果,两位消费者共获赔1400元。

  1月17日,龙海市榜山镇许先生以7000元的价款,向龙海市颜厝镇施某经营的经销部购买一批烟花爆竹。2月9日,许先生在举行企业开业庆展时,将烟花爆竹拿出燃放,在燃放第2支过程中,忽然第二节自行炸开横向射出,射中一位围观的市民,把这位市民的一件名牌衣服炸破,再也不能使用。许先生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交涉未果后,向12315投诉。

  颜厝工商所315投诉站接诉后,当即调查核实。查明情况后,颜厝工商所组织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由经营者施某赔偿消费者衣服损失费1000元;赔偿许先生一颗哑炮、一颗自爆的烟花爆竹损失费400元。(本网通讯员郑爱国记者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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