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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后砸人门窗 法官调解赔7317元

2012-02-28 07:3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酒后冲突,肖某砸烂对方家门窗。日前,经长泰法院岩溪法庭调解,他赔偿7317元。

  2011年7月29日晚11点,刘某到朋友家中喝喜酒,与素有恩怨的同村人肖某对骂,还用啤酒瓶砸肖某。次日凌晨1点多,肖某到刘某家打砸。刘某报警,肖某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事后协调未果,刘某向长泰法院提起诉讼。(本网通讯员 戴阿福 本报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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