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两馆一路”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出台 最高补偿3300元/㎡
闽南网1月16日讯 近日,漳州市科技馆、图书馆和南江滨路芗城段建设项目征迁方案正式出炉。
漳州市科技馆、图书馆选址位于桥南片区佰翔圆山酒店东侧,与规划建设的南江滨路毗邻,总用地面积为3万多平方米。漳州南江滨路沿九龙江西溪南岸而建,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预留双向6车道用地。
方案显示,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位于南方花园、盛世江南、南星小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2700元/㎡至3300元/㎡不等;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以1∶1的标准给予产权调换,须补交差价。
而房屋有效面积的认定,以2002年航拍图、2006年地形图和相关资料等为依据。
住宅货币补偿
最高3300元/㎡
被征迁住宅货币补偿标准,其中框架结构3300元/㎡,砖混结构3100元/㎡,砖木结构2900元/㎡,土木结构元2700元/㎡,以上补偿价格均包括土地、建筑物等。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迁房屋产权人在规定的征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房的,由征迁部门一次性付清被征迁房屋补偿费。
批建手续不完整及违法、违章建筑有效面积的认定,以2002年航拍图、2006年地形图和相关资料等为依据。2002年航拍图上有标注的住宅,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认定为有效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2002年航拍图上无标注但2006年地形图上有标注的住宅,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的50%认定为有效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产权调换须补交差价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以1∶1的标准给予产权调换,须补交差价,并以最接近产权调换面积的原则来选择安置房。
在规定征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房的,根据被征迁房屋结构不同新旧补差价分别为:框架结构80元/㎡;砖混结构120元/㎡;砖木、土木结构160元/㎡。超过征迁期限的,新旧补差价分别为:框架结构230元/㎡;砖混结构270元/㎡;砖木、土木结构310元/㎡。
安置房选房后,因结构原因造成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剩余面积按本征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货币补偿办法实行货币补偿。
住宅搬迁补助费按3元/㎡计,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5元/㎡。
选择现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发给被征迁人一次搬迁补助费和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期房安置的,如果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不超过24个月。按上述标准一次性发给被征迁人一次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按上述标准,每半年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海都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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