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突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 验收员被判缓刑
2015-01-13 08:17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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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突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
近日,漳州市委、市政府办转发《市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检察机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
根据《实施意见》,漳州市及所属11个县(市、区)将成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由纪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实施意见》指出,要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纳入依法治市总体格局,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加强预防宣传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方凯祥 陈玲玲 赖青汗)
滥用职权验收员被判缓刑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导致国家专项补贴资金140余万元被违规领取。近日,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丁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间,漳浦县农业机械管理站职工杨某辉(另案处理)与某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峰共谋虚报冒领国家大棚补贴资金。时任漳浦县农业机械管理站验收员的丁锋在验收、审批过程中,明知道陈某峰提出申请补贴大棚结构不符合申请标准和补贴要求的情况下,仍违反规定在核实验收表上加盖核实章并签名确认,造成国家农机补贴资金1421370元被违规领取。
案发后,丁锋投案自首。(通讯员 文宝 碧真 魁欢 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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