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未来”生产的饼干 却因维权不及时变被动
2015-01-05 07:5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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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5日讯 买了一袋饼干,都快吃完了,才发现这饼干竟是在“未来”生产的。而因维权不及时,廖女士错过了最佳时机。
昨天,廖女士发现吃剩的饼干中,其中一款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1月3日,而其实该饼干是她2014年12月31日购买的。
这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廖女士说,2014年12月31日傍晚6点多,她在路边小卖铺称了半斤饼干,“一看包装,生产日期是明天”。
对此,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如果情况属实,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但由于维权不及时,原先早产的食品被时间合法化,且无法提供相应的购买凭证,廖女士变得被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维权需及时,最好是当天,这有利于调查取证。其次,尽量到超市或正规商铺购买产品,获取购物票据,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海都记者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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