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涉及收受购物卡、礼金等问题
闽南网1月1日讯 日前,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内容涉及一些领导干部收受购物卡、礼金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诏安一纪检干部也因监管不力,被省纪委监察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
●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网络建设部副经理黄伟东收受购物卡问题。2005年2月至2013年2月间,漳州电信公司网络建设部副经理黄伟东,先后收受多家通信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部赠送购物卡共计6.14万元,其中2013年2月收受购物卡0.8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市直纪工委给予黄伟东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诏安县桥东镇原党委书记沈瑞强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2年12月底至2013年9月期间,诏安县桥东镇原党委书记沈瑞强4次收受红包、节礼14800元以及戴尔笔记本电脑。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诏安县纪委给予沈瑞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华安县环保局原局长林慧聪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华安县环保局原局长林慧聪先后收受7家企业礼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以及金箔、香烟、洋酒等礼品。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华安县纪委给予林慧聪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东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寿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9月,东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寿猛违反相关规定,以“降温费”的名义向该中心干部职工发放两次津补贴,共计2.04万元。东山县纪委给予陈寿猛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追缴国库。
●云霄县城镇规划办公室原主任张耀宗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2009年12月至2013年底,时任云霄县城镇规划办公室主任张耀宗,借用县建设局下属企业云霄县测绘咨询服务公司闽E57762车辆供自己长期使用,并于2013年国庆期间公车私用带家人去三明旅游。云霄县纪委给予张耀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平和县安厚镇三马村用公款订制发放挂历问题。2014年1月,平和县安厚镇三马村用公款订制挂历60本合计1440元,发给村两委、部分党员和个别村民代表。平和县纪委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该村党支部书记黄光辉、村委会主任黄华清和具体经办的村委黄玉山三人作出深刻检讨,并追缴印制挂历的费用。(海都记者 周杨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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