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督导员大妈欲劝阻童装店占道经营 遭踢踹致骨折
2014-12-18 08:2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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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讯 吴大妈是文明督导员。12日中午,她看到漳州市区胜利路与苍园路交叉口的一家童装店占道经营,上前劝导。后来,双方发生冲突。吴大妈说,店主踹她,导致一根左肋骨轻微骨折。而店主否认踹人。
吴大妈今年60岁,是漳州市区巷口街道苍园社区的文明督导员,负责上街劝导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占道经营等。吴大妈说,她上的是中班,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11点半至12点半,她都会在责任路段内来回巡查。
12日中午,她巡查时看到欧阳女士的童装店把衣服摆到门口的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出行。随后,她上前劝欧阳女士将衣服收进店内。她说,欧阳女士当时答应了,可她巡查一圈返回,发现童装店依然占道经营,再次劝导,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接触。
事后,吴大妈感觉后背疼痛,当天到巷口派出所报警。在民警协调下,欧阳女士向吴大妈赔礼道歉,双方还签了调解书。可第二天,吴大妈到漳州市人民医院检查,查出左边第五根肋骨轻微骨折。她说,自己目前已花了几千元医药费,这是被欧阳女士踹了一脚受伤的,要求赔付相关医药费等。
15日,欧阳女士曾到医院看望吴大妈,为事发当天爆粗话再次道歉。但是,欧阳女士否认踹伤吴大妈。昨天下午,她跟海都记者说,店是10月底开的,事发当天第一次把衣服摆到店门口的人行道上。事发前,店里有两三个顾客,她在忙,无法接受吴大妈督导的态度,双方起了口角。她说,当时吴大妈先动手要打她的脸,后被她用手臂挡掉,当时她想用脚踹吴大妈,但没有踹出去。“有什么事情交给派出所处理,我会全力配合。”
昨天,海都记者从芗城警方获悉,经初步鉴定,吴大妈的伤势属于轻微伤,等她出院后,巷口派出所民警将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医药费赔偿等事宜。(海都记者 林深圳 白志强 通讯员 曾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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