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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 实施二十天效果咋样?

2014-11-21 10:02 来源:漳州新闻网 0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二十天,记者进行走访调查。

  酒楼“最低消费”情况好转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从11月1日起执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果餐饮企业违反了上述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茶位费”等长期以来广受诟病的餐饮业“潜规则”将得到整治。

  昨日是《办法》实施第20天,记者在市区走访调查,发现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大有好转,多数餐厅取消原先包厢的最低消费额。

  餐厅:多数取消最低消费额

  记者来到位于芗城区华侨新村的兰亭叙音乐餐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厢收费较高,有最低消费要求,要800元到1000元。对方还说,到店里消费不能自带酒水饮料。在该店门口左侧,有张贴“谢绝自带”的字样。

  随后,记者前往位于芗城区延安北路的年年大丰收鱼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包厢用餐不需要加钱,也没有消费金额限制,但是如果使用团购网站上的优惠券,不能开具发票。单点菜品的话,要超过50元才能开具发票。

  在山美人家火锅店(东方明珠店),店家同样告诉记者在包厢用餐不用多加钱,但是不能自带酒水,如果以团购网站上的价格结算,不能开具发票。

  而在新华北路的大理沙港蒸汽石锅鱼店,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包厢不用加钱,也没有最低消费要求,点多少就是多少。

  此外,记者通过电话预定其他一些饭店包厢,发现大多数餐厅没有设置最低消费,只是简单地询问就餐人数和需要预定的包厢大小。

  顾客:担心变花样收费

  顾客怎么看待取消最低消费?记者在走访的餐厅附近随机询问了几名食客。家住荣昌花园D栋的陈先生说,因为工作原因,平时他经常出去应酬吃饭,在包厢大都有最低消费。“取消最低消费是好事,但担心商家会变着花样收费。”陈先生说。

  “这实实在在是为百姓谋福利啊。”因为业务需要经常请客吃饭的方女士说,在包厢吃饭方便谈事,但经常会遇到尴尬和最不爽的事情就是,服务员告诉你离最低消费还差多少。

  记者在询问了多名市民后,发现大多数市民对于此规定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表示担心:如果最低消费取消,酒店会从其他方面收费“弥补”。

  提醒:可拨打12315投诉

  事实上,“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被叫停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自今年3月15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后,仍然有不少餐饮企业保留这些条款。

  此次《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从11月1日开始,餐饮经营者被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市民如遭遇此种情况,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市工商局消费投诉12315电话热线值守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如遇到“最低消费”可向12315进行举报投诉,将尽快安排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记者方一凡 徐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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