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小伙“双十一”买车按揭改全额付款 立涨2000元?
按揭改全额付款 立涨2000元?
漳州小伙“双十一”买车遇上奇葩事;商家否认涨价,称是全额无优惠活动
闽南网11月19日讯 漳州小伙柯先生,最近为购车一事,苦恼得很。“双十一”期间,他在漳州富饶4S车行,订了一部车,双方约定按揭付款,他当场交了3000元订车款。可当他改变主意,决定一次性付款时,车行竟将同款车涨了2000元。双方几次沟通未果后,柯先生决定不买车了,要拿回订车款。
柯先生订车收据
可柯先生被车行告知,订车款不能退。昨天,海都记者介入调查。漳州富饶4S车行相关负责人,否认涨价2000元一说,将尽快将订车款全额退还。
吐槽:改一次性付款涨价 不买了订车款也不退
昨天上午9点多,柯先生向海都记者大吐苦水。“人生第一部车,遇到这事,真心不爱。”
11月10日这天,柯先生经朋友介绍,在漳州龙文区吉马汽车城附近,找到漳州富饶4S车行,订了一部MG3轿车。双方商定按揭付款,车价是57700元。柯先生当天向车行交了3000元的订车款。
随后,柯先生的朋友告诉他,按揭购车要付手续费,还要准备一大堆资料。他嫌麻烦且觉着不划算,就在次日,向车行提出要一次性付款。
但这时,车行却告诉他,改为一次性付款要在原车价的基础上,再多交2000元。“车行说,按揭付款享受一些优惠和补贴,一次性付款则没有。”
同款车,怎么说涨价就涨价了?对此,柯先生难以接受。他跟车行沟通了几次未果后,决定不买车了,要求退还3000元订车款。
但这事,更让他气愤。“车行说,订车款不能退。”
车行:否认“涨价2000元” 将尽快退还订车款
昨天,漳州富饶4S车行副总经理周斌斌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说,“不存在涨价2000元的说法”。
周斌斌称,柯先生相中的那款轿车,厂家在“双十一”期间推出优惠活动,但必须是按揭付款。而“双十一”期间,厂家在同款轿车上,并没有相关优惠措施。因此,双方商定了按揭付款的相关细节。“按揭付款,也写入了购车确认书里。”
但柯先生却告诉海都记者,他草草签了字,并未注意到购车确认书上是否明确相关按揭条款。昨天,海都记者提出查看这份购车确认书,但周斌斌却称,文件已提交厦门总公司,无法提供。
周斌斌称,当时柯先生提出一次性付款时,他们也同意这一诉求,并打算向厂家申请优惠价。这一优惠价,估算在59700元左右。而这一价格,确实比按揭付款价高出了2000元。她认为,柯先生可能没听明白他们的意思。至于退还订车款一事,周斌斌表示,他们将全额退还订车款。此前之所以不愿退款,周斌斌解释,是因柯先生跟车行接触时,在按揭、一次性付清和退车款上,没有明确的“意见”,没办法给出明确答复。
提醒:单方更改付款方式或违约 市民要慎重
昨天,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卓光勇说,在签订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后,消费者如果单方要求改变付款方式,原则上都是违约。但在实践当中,有些情况,他认为不算违约。
本案当中,如果双方确实在合同上明确了按揭付款方式,由于按揭手续仍没有办理,对车行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因此,可视为没有违约。
卓光勇分析,如果按揭手续已办结或正在办理当中,在这两种情况下,消费者擅自改变付款方式,很可能就存在违约。因为,办理按揭手续过程当中,车行实际上是扮演“担保人”角色,车行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手续,突然终止或改变付款方式,对车行可能造成实际损失。
因此,律师建议,市民在买车时,一定要结合收入等情况,选择好付款方式,避免后续遇到麻烦。(海都记者 肖和勇 白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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