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联合行动 龙文区首个拒不执行者被提公诉
2014-11-10 16:23 来源: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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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联合行动:首个拒不执行者被提公诉
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检法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11月6日,龙文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黄某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故意隐藏、转移财产,妨害司法秩序,侵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经查,2011年5月,被告人黄某成聘用张某为其承包的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道工地挖土方。至2011年12月,被告人黄某成欠张某工资款人民币23.1万元。被告人黄某成支付1万元款项后未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诉至龙文区法院后,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成偿还张某工资款22.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于2012年12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3年4月,被告人黄某成取得工程款145万元和其他资金35万元,为避免款项被执行划拨,其要求付款人将款项汇入其叔叔的帐户,次日将全部款项取出。张某得悉后上门催讨未果,于2013年5月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依法恢复执行程序后多次通知被告人黄某成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均遭其躲避拒绝,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2013年12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告人黄某成被抓获归案,其家属于当月归还张某工资款及利息计24万元,取得张某的谅解。(漳州新闻网 赖青汗 周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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