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被围殴报警谎称遭抢 女工作假证犯诬告陷害罪
2014-11-04 08:4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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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被围殴,气得报警谎称遭抢
碍于面子作假证 犯诬告陷害罪
闽南网11月4日讯 工头潘某涛被4个工人围殴,气不过,他便报警谎称遭到抢劫,想让公安将打人者抓起来,教训教训。目击打人事件的女工人范某被要求一起去,给他作证。碍于面子,范某说了谎,不想却因此犯下大错。
昨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范某跟工头潘某涛一样犯诬告陷害罪,被长泰法院一审判刑。潘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范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安徽阜阳人潘某涛在长泰县文昌公园工地做工头。去年11月30日下午,他在文昌公园工地遇到手下工人闫某、王某得、王某广、张某峰四人。闫某要求潘某涛把剩余的工资付清,被潘某涛拒绝。闫某、王某得便动手殴打潘某涛,王某广、张某峰抓着潘某涛的手劝架。事后,王某广留在现场,陪潘某涛去医院检查,并答应第二天再陪他去医院。
12月1日上午,潘某涛到工地找闫某等人,却得知四人在打人当晚就离开了长泰。潘某涛很生气,找来范某说要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闫某等四人抢走11800元,要求范某帮忙作证。潘某涛被打时,女工范某正在附近做事,全程有看到,虽明知潘某涛并未被抢劫,但考虑到他是自己的老板还是老乡,便同意一起去报案。
今年5月15日,王某广、王某得、张某峰在外地被抓,经长泰县公安局侦查发现抢劫事实不存在,3人被刑拘8天后被释放,案件被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涛、范某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共同捏造被抢劫事实诬告他人,致使3名被害人被刑拘8日,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俊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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