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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闯进家 猥亵女童”追踪 一审获刑1年5月

2012-02-15 08:1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人郑某犯猥亵儿童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郑某以收购废品为生,去年8月10日下午4时,他途经市区岱山村一处租房,见租房内仅有10岁小女孩和她弟弟在家,便掏出3元钱想引诱小女孩脱裤子。小女孩一时不知所措,曾某便将钱放在床边,动手去脱小女孩的内外裤。此时,小女孩的父亲正好回家,当场将郑某抓获(本报去年8月12日A18版报道)。(本网通讯员真坚韩建林记者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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