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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节能工作方案 中心城区规划天然气加气站

2012-02-15 07:5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十二五”期间,漳州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城市公交、出租车、中短途客运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中心城市统筹规划天然气加气站布点,着力推进机动车使用天然气。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漳州“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已出台,根据《方案》,到2015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37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0.639吨标准煤下降16%。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明确从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节能计划。

  “十二五”期间,漳州市工业将实施200项重点节能工程,形成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200项重点节能工程,涵盖工业锅炉的改造、电机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等方面,特别是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方面,漳州要进一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突出公交公益性定位,中心城市要优化公交和出租车运输组织和管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继续对能耗超过国家和地区限额标准规定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这是《方案》落实节能的一大“实招”。

  在财税方面,漳州市政府将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采取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的办法,奖励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

  目前,漳州已将全市节能指标合理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各行业。市政府每年将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本网记者 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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