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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支持建立林地收储中心 跨县占补有偿调剂

2014-10-28 07:4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0月28日讯 作为福建省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五个试点之一,漳州市近日出台《漳州市林地占补平衡改革试点方案》,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林地收储中心,开展新增林地和新增重点生态林收储工作。漳州是福建省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唯一试点市,除此之外,还有永安、尤溪、晋江、德化四个试点县。

  根据漳州市制定的方案,林地占补平衡管理,要遵循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全市统筹平衡等原则。林地储备库用于占补平衡时,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民生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兼顾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

  建设项目多的县(市、区)、市直管经济开发区确实无法做到自行占补平衡时,可申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调控。跨县域占补,实行有偿调剂,需方应向供方支付改变地类的补偿费用,促进形成交通方便地区、沿海地区有用地指标搞建设,内山地区保护生态得补偿新格局。

  政府设立收储金,主要用于补偿被收储单位或农民因其土地经营权改变带来的损失,保障被收储者的收益权。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收取的“森林资源补偿费”,可作为收储林地周转金。政府收储新增林地、新增重点生态林地的补偿资金,由相关用地单位支付,市、县政府林地收储中心统一收取。(海都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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