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戴头盔扣12分?漳州交警证实确存录入失误
2014-09-03 08:12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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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抓住后当场开罚单。没想到,收到的手机短信显示,这次没戴头盔要扣12分!
昨日,遭遇此事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陈先生致电导报漳州新闻热线求助。
事发今年8月20日上午8时许,陈先生骑摩托车途经浮宫派出所门口时,因没有戴安全头盔,被浮宫交警中队的交警拦住,并开了张罚单,处以100元罚款。“当时我因赶着办事,就没有及时到交警中队缴纳罚款。”陈先生说,第二天,他的手机就接到一条短信,显示他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扣了12分,要去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学习。“没搞错吧?”陈先生立即赶到浮宫交警中队。他说,当时负责信息录入的交警承认,确实是因为他们录入错误导致,并称会帮陈先生处理。“可是在随后的几天,我多次到交警中队,他们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什么时候能处理好。后来再找他们时,都不爱搭理我了。”陈先生说,“一下子被扣12分,我就不能开车了。是交警部门自己工作失误,却要我来承担这个后果,我觉得不应该”。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显示,陈先生的违法行为代码是12072,可在“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查询服务平台”上,显示其违法代码为17202,罚款金额20元,记分12。
昨天下午,浮宫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承认,确实是在信息录入过程中出现失误。由于申请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现在漳州市交警支队已经批复,陈先生的驾驶证很快可以恢复使用。(导报记者王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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