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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 严禁救护车挪作他用

2014-08-20 08:59 来源:海峡导报 0

  救护车标识请认准咯

  漳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严禁救护车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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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救护车使用和外观标识的规范管理,严禁将救护车挪作他用,严禁将救护车承包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近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卫生局下发的《规范救护车使用和标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获悉上述规定。

  据介绍,救护车的外观喷涂、标识分为“120”网络救护车标识和医院救护车标识两类。按照要求,漳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有市急救中心、市医院、市中医院、第175医院、市第三医院和漳州正兴医院共六家医疗机构,使用“120”急救网络救护车外观标识。而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医疗机构救护车外观标识。

  此次要求规范标识后,“120”网络救护车统一采用国际通用急救标识“生命之星”和“120”字样为标识;医院救护车采用医疗机构救护车统一标识(带有白边的四颗红心围绕着白十字)。(海峡导报记者 张惠玲 见习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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