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意见 残疾少儿纳入义务教育
闽南网8月16日讯 漳州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将独立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区)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规划。
近日,漳州市教育局、民政局等联合制定《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特教学校(班)学生将享受“三免两补”政策,让每一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县(市、区)配特教学校
通过三年努力,漳州市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将独立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华安县、龙文区、台商投资区必须设立2至3个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10万人口以下的常山开发区、漳州开发区必须设立1至2个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康复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完善从学前教育到中等职业教育的两头延伸,形成学段衔接、普特融合,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残疾儿童 将开展学前教育
各县(市、区)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特教学校开设学前教育部(班)。至2016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普遍开展学龄前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
各县(市、区)、市直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要以职业教育为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能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
重度残疾少儿 享送教上门
建立健全漳州市残疾儿童少年筛查安置网络,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到2016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
确实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逐步扩大送教上门范围,到2016年扩大到所有乡镇(街道)。将送教对象纳入特殊教育学籍管理,按特殊教育生均标准核拨公用经费。
特教生实施 “三免两补”
对特教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
2014~2016年,将特教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提高到2000元、2500元、3000元(按10个月计算),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根据本地实际对特教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学生(周末返家)交通费进行补助,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
2014~2016年,特教学校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到普通初中的6倍、7倍、8倍。(海都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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