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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电信诈骗大案45人获刑 专诱导台湾居民转账

2014-07-30 09:57 来源:海峡导报 0

  7月28日,一起涉46名被告人的特大电信诈骗案在漳州平和法院一审宣判,45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5个月至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2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曾某权伙同他人在漳州多个居民区租房设立8个诈骗窝点,纠集被告人吕某忠、陈某精、罗某煌等人作为窝点负责人,针对台湾居民实施电信诈骗。他们自称超市、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虚拟网络电话平台拨打台湾居民电话,虚构因购物有错误付款须取消的事实,诱导受害人通过ATM机将银行存款转账到被告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该案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刘荫花 朱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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