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海颜厝原党委副书记蔡建辉受贿6万一审获刑
2014-07-18 08:2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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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8日讯 颜厝镇原党委副书记蔡建辉在整治“两违”工作过程中,收受违建户、违占户贿赂,价值6万多元。经龙海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海法院一审判处蔡建辉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违法所得。蔡建辉不服上诉。
日前,漳州中院审结此案,驳回蔡建辉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年初,蔡建辉先后收受违章建筑户郭某斗贿送的8000元现金和400元购物卡。事后,蔡建辉得知自己因涉嫌受贿,已被立案侦查,同年11月,他赶紧将8000元现金退还郭某斗,并于去年1月14日,主动向龙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投案。
经审理查明,2011年4月至2012年8月间,蔡建辉在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两违”工作过程中,先后收受7人11次贿送款项和购物卡,合计价值人民币60400元。
龙海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蔡建辉主动到纪委部门投案,但在庭审辩论终结前,又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翻供,拒不认罪,他的行为依法不构成自首,作出上述判决,他退还给郭某斗的赃款8000元,也予以追缴。 (海都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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