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卡在身上,钱被刷了”? 谨防三类情况
近日,我市居民朱女士到公安机关报警称:6月30日晚11时53分至2014年7月1日0时6分之间,她本人名下的一张建行储蓄卡账户在广东汕头一ATM机上分6次被盗取人民币36100元。但朱女士的信用卡一直随身携带。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发生银行卡被盗刷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泄漏客户信息,另一种是银行卡遗失或被抢,最后一种就是银行卡被克隆,而以最后一种情况居多,警方认为朱女士也是属于这种情况。
依托超市商店,POS机支付几乎做到了就在居民身边,在提倡多渠道便捷支付的同时,给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分子制造伪卡后,经过对伪卡进行测试,最终异地透支、取现,整个犯罪过程地域跨度大,侦破难度大。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在使用银行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设置消费限额,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将尽可能地使损失减至最小;勿将大量资金存为活期存款,可部分存定期或购买其他投资产品。在ATM机上查询、取款或修改密码时,应留意ATM机上是否有多余装置;在任何场合输入银行卡密码时都应用手或其他物品遮挡操作手势,以防不法分子窥视;在ATM机取款时,当注意力被他人引开时,应用手遮挡插卡口,防止卡片被不法分子调换;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自己视线范围,确认收回的是你本人的银行卡,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并注意身边的可疑人员,防止在交易过程中被不法分子使用盗码器盗取银行卡资料,或者窥视银行卡密码、调包等;要妥善保存自己的取款或刷卡消费凭条,防止相关信息泄漏;网银登陆需谨慎,在上网时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地址,警惕以异常账户活动或银行系统升级等理由,要求提供银行卡卡号及密码的电子邮件或银行网站。
当你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盗刷时应尽快取证,要第一时间采取挂失、冻结银行卡,然后持卡到发卡银行证明银行卡真伪,拍照或录像。如果你开通了银行卡的提醒短信,遇到了异地盗刷的情况,应立即到附近柜员机或者银行取款,或是到附近能刷卡的地方随便刷一笔,这样就保留当时银行卡并未离开自己的证据。之后无论是报警、打官司都有了证据。 (漳州新闻网 章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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