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押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 谁知竟被私企老板变卖
2014-07-17 08:0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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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7日讯 私企老板黄某涉嫌非法采矿,警方强制扣押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谁知竟被黄某私自变卖。前天,南靖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将黄某批捕,这是南靖县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第一起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案件。
去年3月至11月间,未获得采矿许可证,黄某私自雇人开采矿产资源。
去年11月,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黄某开采的矿产资源近七千立方米,因物品量大,无法移动,就地扣押在黄某经营的厂区内并交由其保管,要求其不得转移、变卖。
今年2月至6月,黄某在未告知公安机关的情况下,擅自将被扣押的物品进行变卖,导致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不复存在。
南靖县检察院认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恶劣,且之前已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批捕了黄某。
为什么黄某变卖自己的财物,构成犯罪?经办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如果在司法机关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后,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损坏这些财产,不仅严重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而且会导致司法机关的裁判无法执行,造成诉讼相对人的利益损失。所以黄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沈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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